湖南省湘乡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1-30 19:54: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乡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潭市水许字[2015]02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湘乡市水利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湘乡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湘乡市境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投资规模3653万元,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数76200人。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6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过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全国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了信用档案并可供查询;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5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任监理员应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执业(岗位)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3.7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信息按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4】54号文)的要求以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的限定条件

  4.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为该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于2015年1月31日至2015年2月4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乡市水利建设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731-67915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系人:刘先生 邹先生

  电  话:0731-85328332

  传  真:0731-8532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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